感謝您對 TAIGER® 的喜愛與支持,儘管我們對於每一樣產品的設計、品管監控都投注了百分之百的心力,並且有萬全的把握與信心,將其以最完美的樣貌呈現予您;您每一次的購買隊我們皆為莫大的肯定,申請退換貨時,竭誠歡迎您將退換原因提供給客服人員,我們將廣納顧客意見,在未來的日子持續進步,推出更全面的優秀商品給所有喜愛TAIGER®的朋友。
※ 依品牌暫停營運公告,2023年04月13日00時00分起(含當日)之訂單不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2023年04月21日 晚間23點59分(台北時間)終止海外運送服務。
退換貨運費承擔
秉持 TAIGER® 一貫「提升生活便利性」的核心訴求,凡因商品本身瑕疵所需支付之運送費用將皆由我方自行承擔。另外,請您在退換貨前,先行了解我們的退換貨政策,以便了解最完整的費用承擔資訊與協助。
台灣境內一律採用7-11退貨便,海外地址需自行負擔跨國寄回及重新寄出之運費。
海外地址的顧客請留意,部分國家可能會如向購買者徵收關稅,在您退換貨時,關稅將無法退還。
開箱時請全程錄影
為保障雙方權益,請您提供原檔清晰開箱影片之完整錄影檔案,以核對商品是否遺漏、寄錯、缺貨、瑕疵品等,如有任何疑慮需進行退/換貨,須於三日內(含收件當日)提供實體出貨單與「完整錄影檔案」為依據與客服聯繫,逾時恕不予受理。
「完整錄影檔」定義:從外送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。
影片需清楚拍攝【未拆封狀態】、【開箱過程】、【物件本體】、【貨品明細】等。
影片如有快轉或明顯剪輯痕跡皆不在受理範圍。
七天鑑賞期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七天鑑賞期權益,其鑑賞期屬「考慮期」而非試用期,如商品經拆封、下水、使用等以致缺乏完整性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;七天鑑賞期計算以收取件完成當日起算至第七日止(含例假日),例:12月05日完成取件,七天鑑賞期之起訖時間為-12月05日起,至12月11號止。
訂單送貨狀態為「已到達」或「已取貨」,且在申請退貨期限七天內顧客才可申請退換貨。
無條件退換貨(國內、國外皆適用),每一張訂單編號限退換乙次。
退換貨辦法
如為單純不喜商品、且確認商品無瑕疵者,建議直接採自助退換貨加速訂單處理;商品瑕疵、更換尺寸等退換貨等需求者,請透過聯繫客服,將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請保持外包裝及內容物完整,並裝入條碼相對應之包裝袋中以加速理貨率。
一次購入大量商品,僅需將欲退換貨之商品單件寄送即可,不需整單寄回。
①自助退換貨
點選「帳號」→「訂單」→找到該筆訂單,點擊「查閱」。
將頁面拉到最下方→勾選需要申請退換貨之品項→點選「申請退貨」。
將系統頁面提供之「退貨便代碼」記下,到全台7-11門市操作ibon寄回。
※ 請留意寄回品項需與勾選項目相同,如有異動請先通知客服。
② 聯繫客服
請透過「聯繫我們」並提供該筆訂單編號(截圖方式恕不受理),說明您的退換貨理由、申請依據如照片、影片等。
客服人員將為您確認商品以及庫存狀況:
有庫存:待您寄出原商品,可同步寄出欲更換商品。
無庫存:如為可以選擇其他商品,價格多退少補。
如您欲更換之尺寸未有現貨,將請您進行申請退貨,待收到您寄回之商品確認無誤後,一旦釋出數量將直接為您更換(現貨/預購),如確認不再補貨將直接進行退款。
退換貨注意事項
寄回之商品包裝、配件、使用說明等,若有毀損而無法恢復,將視情形酌收整新費新台幣二十元(每件);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若有下述狀況,將無法受理退換貨:
超過七天鑑賞期,未於時間內寄回商品。
拆封後的商品,一經使用、下水等,因個人喜好因素而不滿意的商品。
個人或消耗性商品請勿拆封試用(如:襪子、內褲、毛巾)。
貼身衣物(如:襪子、內褲) 屬於衛生物品,拆封後無法做退換貨。
項鍊手鍊配件商品如有熱縮膜,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換,試戴請勿拆膜。
寄回商品未保持全新、完整、商品有缺件(如磨損、污損、已下水、沾到彩妝、凹折產生大量皺褶)、商品有沾染到煙味、香水味等其他異味。
產品本身不得髒汙或損壞,如有造成產品髒汙、人為損壞等情形發生,恕不可辦理退貨。
折扣促銷商品恕不接受退換(福袋、零碼、NG商品)賣場內公告不可退貨之商品。
退換貨進度查詢
退貨便進度追蹤:請透過7-11 貨態查詢系統查詢。
如包裹顯示已退回廠商,約7-10個工作天內進行處理驗貨並進行退款程序。
恕不受理7-11退貨便以外之方式。
退款方式
退款將依照原付款方式進行作業,
※ 退款發票:辦理退貨發票不需退回。消費者下單時即同意每筆退貨授權 「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」將全權由銳思有限公司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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